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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大学“入学难”应“治本”为上

[日期:2014-08-11]作者:全国老龄网

 老年教育是广受老年人欢迎、社会美誉度高的文化养老平台,但时下老年大学“挤爆”、“一座难求”。前天,“时评”版刊发《老年大学“一座难求”何时解》一文引起广泛关注,评论提出了“整合社会力量”、“大量增加老年大学数量”等对策。笔者深表赞同。老人“入学难”反映了老年教育严重的“供求失调”,这源于制度设计的不科学。应“治本”为上,优化制度设计,理顺老年教育的办学与领导体制。
  现有老年大学大多挂靠老干部局办学,经费在老干部局户头下拨的行政经费中列支。目前除上海市的老年大学由教育经费开支外,其他各省市多由行政经费开支(2014年3期《老年大学》)。早先这有一定合理性,因那时老年大学主要面向离退休干部。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,老年大学须面向广大的退休教师、退休职工乃至社会老人,再由老干部局“一木独撑”,既勉为其难也不合时宜。不少万名学员的老年大学全年经费不及一所公办小学。如今随着GDP增长,教育经费逐年增加而行政经费逐步压缩。挂靠在老干部局办学,正常经费、人员编制、职称评定等受到很大限制。那么为何不由教育部门主管呢?这就涉及对老年教育属性认识的误区。
  老年教育并非可有可无,它也是一种国民教育。早前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颁发的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)》,首次将“重视老年教育”纳入国家教育大战略,将老年教育纳入了继续教育事业范畴。党的十八大强调“完善终身教育体系”,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也指出:“推进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、继续教育改革发展。”这些都意味着国家对老年教育属性的认定,即“老年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”。既然如此,老年教育理所当然地就应由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,经费由教育经费作为主渠道列支。这样,老年大学的基建与日常经费、师资及职称、人员编制等可得到保证。当然,这还要辅之以部门联动、多渠道办学。老年大学老龄委、社区、企业可以办,大学也可以办。
  总之,我们应优化制度设计,多办、办好让广大老年人满意的学校,使社会公平理念充分体现到老年教育之中。